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

新干县科技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建房、购房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新干县科技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维护《党章》和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修养。针对山西、河南等地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建私房和购房的现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为此,我局对党员干部建房情况进行了自查和专项治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使每个干部都知道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
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中纪委的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决铺张浪费,敢于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要求和衡量自己的言行。
二、强化措施,使专项治理成为长效性。
1、制定规范,明确要求。在局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坚决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建私房,严禁违规违纪建私房、购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严厉惩治的决心,使每位党员干部都自觉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建私人住宅的有关规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加强监督,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凡本单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建私房、购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科技局通过自查自纠,目前没有发现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建私房、购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