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关于严禁个人通讯工具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新干县科技局在接到干纪发[2008]4号文件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指定由局纪检组牵头,认真组织局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和改正。为此,局纪检组于2008年9月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局务会,在会上,认真学习了干纪发[2008]4号文件,明确了中央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坚决纠正违规问题,对已用公款支付的个人话费要及时收缴,对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要求,将全局的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了个人通讯工具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清理纠正工作的必要性。
在会上,每个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把自己用的通讯工具购买、配置和话费使用情况在会上进行了申报,并得到与会同志的一一确认,并得到了单位报帐员的认可。通过自查自纠,全局没有发现有干部的通讯工具与单位电话捆绑交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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