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决定》的核心是土地制度改革,《决定》赋予了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文件指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文件还指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中同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心和目的。通过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比例;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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