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7日星期五
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加大对领导人员的考核力度,强化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建立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所有在职科级领导干部。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关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从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和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
(一)述职内容
1、本人主管或分管工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本人为实现各项目标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在完成目标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和工作表现。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组织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二)述廉内容
1、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逐项检查执行情况,有关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已做了纠正。
2、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情况。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⑵执行上级党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情况;
⑶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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